各县、区教研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推进有效教学,开展有效教研,着力实施好新课程,构建学习——教学——研究一体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按照《亳州市教育学会章程》第六条确定的业务范围之二:“组织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教育学会会员开展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的形式
参评作品可采取教学课例、教学叙事、教学课件、教育叙事、教学论文等形式。涉及课程有: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中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品德)、历史、地理,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幼儿教育。涉及学校管理和班级管理的成果形式仅为教育叙事。
二、具体要求
1、教学课例应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及评价、教学反思三部分,要反映教学中的精彩片段,要体现运用新课程理念对备课、上课、评价的反思活动。
教学叙事、教育叙事即叙述一定教学、教育情境下的故事,包括情境、事件、处理过程、结果、反思等。
教学论文应是关于教和学的经验总结或问题探讨,不是关于知识创新的文章。
2、严禁抄袭、下载。各单位对所推荐参评作品的真实性要进行确认,确保参评作品是作者的原创成果,作者所在学校校长要签署意见,县区教研员和教研室要分别填写推荐意见,抄袭、下载、雷同等现象一经认定,按市局教办[2005]1 98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到作者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3、每位会员限报参评作品一件(小学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可另报一件)。
4、报参评作品文稿一份,作品正文不能署名,在推荐表上注明题目、作者及单位、科目、类别等,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对报送的成果要进行认真初评,将上报的作品进行排序,农村教师的作品应有相当的比例;
2、各单位上报作品时,务必上报以初评成绩排序的分学科、分类的登记表,还要有汇总表;
3、县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在
亳州市教育学会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