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十二五”3116名师工程实施意见


教人〔2011〕69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亳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精神,现就实施“十二五”3116名师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培养适应亳州市教育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为重点,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激发培养对象积极进取的精神,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快速提升,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以教师发展为本,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坚定、师德品质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技艺精湛、教育业绩突出、教育科研水平较高、能发挥示范和辅射作用的中小学名师,提升全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十二五”期间,全市培养市级教坛新星3000名、骨干教师10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特级教师600名。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领导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统筹管理人才工作,为实施“名师工程”提供坚强的组织政治保证。

(二)坚持协调原则。“名师工程”应与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相协调,以培养专家型教师为重点带动整个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各层次的教育人才协调发展。

(三)坚持系统原则。 “名师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组织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规划实施。师训和教研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名师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公平原则。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

(五)坚持实践第一原则。培养对象要坚持在实践中学习理论,在理论指导下实践,在实践中提高本领,从实践中提炼理论。培养出的名师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培养对象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进修学校、电大的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电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人员。

五、评审标准

见附件

六、选拔程序

(一)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广泛开展县级和校级名师评选活动,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把名师评选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成长的有力抓手。在此基础上,按分配名额提出推选对象,并对照评审标准进行初步考核。

(二)征求师生意见。对推选对象在全校教师中进行民意测评,并组织所教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评教。民意测评和评教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实绩、教研能力和成果、示范作用和协作精神等。

(三)学校名师推选评定工作组根据考核材料,参考师生评议意见评定校级名师,并按限额推荐参评上一级名师的人选。

(四)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名师培养对象的遴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申报、县(区)教育局初审、市级组织专家评审(考试、考核、评审)、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审核公示五个环节。

七、培养方式

(一)集中学习。依托各级培训基地,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和交流考察。聘请知名教育专家、优秀教研员和名师对培养对象进行集中系统培训。每个培训对象在培养周期内每年至少阅读两部教育理论书籍,并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二)调查(课题)研究。围绕我市教育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或课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或课题成果。

(三)交流研讨。依托网络平台由导师对学员实施远程指导和交流;学员之间进行网上交流研讨。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积累、总结、完善教育教学经验,写出有质量的经验总结或论文。组织参加省内外高层次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了解学科教学发展前沿动态;不定期举办学科教育教学专题研讨活动,宣传、推介、展示个人先进教育教学经验、理念和成果。

(四)跟踪指导。集中培训时间以外,培养对象平时各自在岗位上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边思考;要在校本培训、校本研究、同伴合作、个人反思中逐步成长。学科专家组要对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的所学、所思、所研和成长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考察。

八、名师待遇

(一)名师培养对象完成培训,经一定时间实践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联合颁发证书。

(二)在评聘职称、表彰奖励、省特级教师推荐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九、名师职责

(一)参与名师工作室活动和所在县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总结教学经验,开展学术研究,做好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工作;主动举办学术研讨会,承担公开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开展传帮带活动,每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要对口培养两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效;每位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每年举行县级以上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送教下乡不少于4次。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名师工程的实施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联合成立名师培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具体负责名师的选拔与培养;对推荐的人选组织评审和考核。设立专家指导组,由市教科所负责名师的培养、培训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名师日常管理由市、县(区)组织部和教育局及所在单位共同负责。采取目标管理方式,严格管理过程,建立名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名师“专业发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任期内根据其职责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基本考核,满三年进行全面考核。名师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过相应考核,可取得连任资格;凡脱离教学或教研第一线的,名师称号自然取消;对不能履行名师职责,如年度考核不合格、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有损教师荣誉的,取消其名师称号,并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名师所在学校或单位要切实重视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名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

      2、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3、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试行)

      4、市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亳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2、教育教学能力

(1)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2)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附件2: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为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

   二、师德修养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年来,在中心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其中至少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能根据新课程理念对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新的见解。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3)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四、    教研科研

    近5年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

1、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部(农村学校教师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

5、市级以上课题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教研员]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七、其他

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评选优先推荐。城镇学校教师申报骨干教师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附件3:

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二、师德修养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5、任现职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三、教育教学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3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1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能根据新课程理念对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3)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参选者须提交上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任现职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四、教研科研

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

1、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或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且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其中至少1篇是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主持市级以上课题1项,并已结题。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且取得明显进展(附阶段性总结或结题报告)。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教研员]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七、其他

城镇学校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附件4:

市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龄13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二、师德修养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5、任现职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三、教育教学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4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年来,在市县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3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2次。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3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能根据新课程理念对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3)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参选者须提交上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任现职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

1、在省级以上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或在省级以上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且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是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部(农村学校教师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省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市级以上课题结题并被推广。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教研员]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七、其他

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参加特级教师评选优先推荐。城镇学校教师申报特级教师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培养   意见

主送:各县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

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财政局、

科技局、监察局,市人才办,市直有关学校,县区党委、

政府,有关媒体。

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