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
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人〔2011〕116号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
一、推荐名额
省分配我市中学特级教师名额10名,小学特级教师名额9名。我市按1:2比例分配推荐名额,每县区推荐中、小学特级教师各4名,市直单位推荐中学特级教师4名,小学特级教师2名。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区、市直单位于8月底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申报人《安徽省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报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
2、评课时间。暂定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卷时间。9月25日前将申报人完整材料报市教育局组织干部人事科。
4、评审时间。9月底召开亳州市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我市特级教师推荐上报人选。
5、上报时间。10月上旬将推荐情况报请市政府同意,10月中旬上报省教育厅。
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评选范围、评选办法和条件以及市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特级教师 评选 通知